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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是?
预付定金2.6w,签证下来后补齐尾款
关于费用——服务整体怎么收费?
我们只收取顾问服务费,包含了我们所有的陪伴咨询服务。其他的费用为出国和学校固定收取费用,我们整理了费用清单(澳大利亚上班+学习费用清单),如果正常合理的工作,每年的收入可以超过30万人民币,明细咨询客服
在外留学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该怎么办?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如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如留学所在国战争等),将纳入驻外使(领)馆的应急机制一并进行安排、管理。如确需立即回国的,应当自回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告国家留学基金委。
在外留学期间因故中途回国该怎么办?
留学人员因故中途回国,应提前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和在职人员)、留学单位和导师书面同意函,报所属使(领)馆批准同意。因故中途回国的往返国际旅费及手续均自理,回国期间在外奖学金生活费停发,留学期限不予顺延。凡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中途回国的,均按违约处理,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外留学期间能改变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吗?有什么规定?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改变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不能获得在被录取时确定的学位,需要延长留学期限的,应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在职人员)、留学单位或导师证明其确因学业需要延长学习时间且可以在延长期间内获得被录取时确定学位的书面意见函,由所属使(领)馆受理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其他身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凡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者,均按违约处理,取消其公派留学资格,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因航班等特殊原因超出留学期限一个月(含)以内抵达国内的,不作违约处理。留学人员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的审批权在国家留学基金委。
在外留学期间能改变留学单位或留学计划吗?有什么规定?
如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确因学业或研究需要,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两个月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和在职人员)、原留学单位或导师书面意见函和新接收留学单位或导师的同意接受函,由使(领)馆受理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及其他录取时已确定留学单位的项目,一经录取不允许改变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变更留学单位须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凡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变更留学单位和留学计划者,均按违约处理,本人或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